日前,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74.04万人,比2021年末增加2.26万人,增长0.83%。
据介绍,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要求,包头市开展了2022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调查样本共抽取340个村级样本,调查小区1480个、4.4万人。
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238.10万人,比2021年末增加2.3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35.94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0.1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6.88%,比2021年提高0.15个百分点。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59%;15-64岁人口为198.1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2.3%;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41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11%。与2021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0.48万人,比重下降0.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增加0.42万人,比重下降0.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32万人,比重上升0.73个百分点。
性别构成方面,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38.8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68%;女性人口135.17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3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4,比2021年下降0.31。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1.49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47‰;死亡人口2.12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