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国家财政部制定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积极响应国家财政制度改革,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发生。
一是待遇发放及时准确。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始终依据待遇支付计划,精准推送据,严格财务审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完备一次性支付所需材料,随待遇同时发放。
二是转移收支精确明晰。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业务数量和内容,认真比对系统数据与附件材料,及时完成业务办理并予以反馈,有效保障民生支出,践行“转移及时”、“业务不超期”的原则。自2023年1月以来,支出方面,共计完成企事业对接业务27笔,省外转移业务35笔;收入方面,共计完成企业转移94笔,机关转移5笔。
三是对账工作规范有序。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对账工作机制建设,针对已完成的业务,通过按月统计比对税务部门、经办银行、业务科室反馈的数据进行账目核对,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调整一致,全力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各项业务数据准确,运行安全。
今后,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继续全力夯实财务基础,积极进行财务制度建设改革,随时掌握资金动态,强化对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保证入账出账有迹可循,确保待遇发放及时稳定,转移收支平衡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