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各项农牧业政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所有补贴均通过“一卡通”发放,没有发生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现象。其中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1163万元;煤炭补助资金按照自治区、市本级、旗县区3:3:4的比例负担,每户按照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青山区、东河区的低保户和稀土高新区低收入户每户补助1200元),全市共有10.2万户低收入农牧户享受到此项补助政策;玉米生产者补贴3.06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3924.39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草牧场补贴、低保补助等全部按照相关政策及补贴标准发放到位。
2016年,全市各类农作物保险投保面积307.61万亩,保费总收入6531.92万元,农民保费自缴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
2016年7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农牧民个人年缴费13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