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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包头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xfqlm.com/)下载,联系电话:0472-56181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等功能,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突出公开重点,提升主动公开效果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拓宽主动公开范围。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稳就业、促消费、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566条。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提升主动公开质量。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全年公开政府文件119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信息35期,发布征集及结果信息13条,开展网上调查12次,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政策96条。
三是加强解读与回应,优化主动公开效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稳岗就业、民生保障等政策文件及举措,加大解读力度,增强解读效果,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字、图文、视频等解读90余篇。
(二)规范办理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
一是持续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工作规范,将所有途径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上传平台,统一管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环节管理,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及时。
二是坚持会商研判制度。针对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司法部门等进行协商、讨论、研究,确定答复内容,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是加强分析、总结。针对疑难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升办理效果。
全年各级行政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6件,上年结转12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4件。
(三)强化动态审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归集整理市政府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高质量发布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指导市有关部门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各部门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补录工作。
二是完善对政策的标签化管理,按需呈现我市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大会议等重要信息,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多头维护,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
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强化日常监测,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审查,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体验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公开主平台作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政策文件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
二是坚持数据同源,实现多平台同频共振,充分发挥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为主的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全年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12次,检测新媒体账号近1560余次。
三是优化《包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编辑出版《包头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量10857册,共刊登各类文件61件。365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_365bet_365bet体育赌场
(五)完善监督保障,提升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轮训、业务调研、在线会议等方式开展全市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培训工作,培训人员涵盖全市10个旗县区和35个部门。监督指导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日常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
三是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细化年度考评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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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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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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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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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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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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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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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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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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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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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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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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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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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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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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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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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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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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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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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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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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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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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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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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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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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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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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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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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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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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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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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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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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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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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12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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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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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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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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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8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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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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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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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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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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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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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
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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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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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1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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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2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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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
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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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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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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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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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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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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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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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4
|
4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07
|
17
|
0
|
0
|
0
|
0
|
3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4
|
0
|
0
|
0
|
0
|
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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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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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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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10
|
1
|
1
|
14
|
1
|
0
|
0
|
1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主要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在还需在形式上、数量上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发展离做优做强的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立足公众需求,重点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优化业务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在线交流等方式强化培训工作,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
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目录,加大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分类体系,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印发《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规范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 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承办 | |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