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人民防空方案的编制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旗县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编制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根据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建设有关地方性标准拟制包头市相关配套制度。
(六)承担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依法依规负责人民防空建设项目等行政审批事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七)组织指导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组织人民防空训练和防灾演练演习。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
(八)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制定包头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九)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包头市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十)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战备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十一)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包头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如下: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调研、信息收集、督促检查、规划编制、机要保密、会议组织、文稿起草、信访接待、文秘档案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综合信息统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资金资产管理科。负责市本级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集,按权限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负责人民防空系统经费管理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战备资产)的管理,对经费使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工程科(行政审批科)。拟订包头市人民防空工程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防空地下室建设。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落实防护要求。负责承办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组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审定等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指挥科。组织编制包头市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人民防空指挥建设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组建和管理群众防空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应急支援任务。拟订全市疏散基地规划并指导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拟订重要目标防护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队伍的训练演练。开展重要目标普查,建立重要目标数据库。
(五)信息通信科。负责人民防空战备数据工程、“人防云”建设和管理,拟订包头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网络平台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包头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跨区域支援行动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为平时应急救援服务。
(六)法制宣传科。负责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工作,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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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张璋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