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服务 > 办事服务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 列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布日期:2023-01-31
事项分类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验收备案 |
服务对象 | 工程建设单位 |
责任部门 |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定额科 |
联系电话 | 0472-6862106 6862176 |
办理时限 | 消防设计审查3个工作日,消防验收11个工作日,备案抽查未抽中为1个工作日,抽中为11个工作日。抽中后复查为7个工作日。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副楼5楼514房间(从政务服务大厅2楼西侧乘坐电梯即可达到) |
申请条件 | 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工程具备消防验收条件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
办理材料 |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五)特殊消防设计需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备注:具体要件要求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
![]() | 各一份 |
表格下载 | |
![]()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
注意事项 | 无 |